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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查阅档案须知

     为方便毕业生回校查阅个人档案信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毕业生成绩单须知

1、中文成绩单:档案馆只可查阅、出具已经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的成绩单,尚未毕业的学生如需出具成绩证明,请联系所在学院。

2、英文成绩单:需根据学校开具的中文成绩单自行翻译成英文成绩单,或到专门翻译公司进行翻译,信息必须与中文成绩单一致且需打印在一张A4纸上(可双面打印),如需档案馆盖章,请同时持中英文成绩单到档案馆审核、盖章。如发现翻译内容(课程名称、成绩等)恶意造假,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本人负责,档案馆将不再为其进行成绩认证。

3、本人办理或委托他人办理,请携带本人或他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委托书(档案馆网站下载)以供查验及登记,单位办理查阅须开具介绍信。办理人需提供该生的毕业年度、学院、专业、班级、姓名、学号等基本信息。

二、办理录取信息、毕业相关信息须知

1、中文录取信息、毕业相关信息:须提供毕业证复印件、录取年度、高考生源地(省份)、录取时专业全称、姓名等信息。

2、英文录取信息:根据开具的中文录取名册,自行翻译录取名册中本人信息部分,翻译内容必须与中文信息一致。如需加盖档案馆公章,需同时持中英文录取名册到档案馆审核盖章。

3、本人办理或委托他人办理,请携带本人或他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委托书(档案馆网站下载)以供查验及登记,单位办理查阅须开具介绍信。

三、办理学历学位证明须知

12002年以后毕业的学生,可自行到学信网网站上打印学历信息。

2、档案馆仅提供学历学位纸质证明,如需补办毕业证书,请向学校学生处咨询。

学生处补办毕业证明书上交材料须知:如本科生2002年之前毕业,需要材料为:1、身份证复印件;2、毕业证书复印件。如毕业证书无复印件,需到档案馆查出毕业证书编号;3、工作单位开具的毕业证书丢失证明,要求有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如无法提供,也可登报公正;4、到学生处网站下载补办毕业证明书申请表并填写;5、两张2寸免冠近照;6、录取名册和毕业生登记表(档案馆可以提供)。

2002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无需提供录取名册和毕业生登记表,其他同上;专科生补办所需材料同2002年之前毕业的本科生。

3、本人办理或委托他人办理,请携带本人或他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委托书(档案馆网站下载)以供查验及登记,需提供该生的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身份证及提供毕业年度、学院、专业、班级、姓名、学号等基本信息。

4、开具英文毕业证、学位证证明:

1)请持中文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到档案馆审核信息。

2)网上自行下载毕业证、学位证英文模板并填写后,到学校国际交流处审核。模板可到学校国际交流处网站下载。

3)持上述审核过的中英文材料到学校党政办公室加盖学校公章。

本人办理或委托他人办理,请携带本人或他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委托书(档案馆网站下载)以供查验及登记,单位办理查阅须开具介绍信。

四、学历学位认证

学校目前仅与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处和辽宁省学历学位认证中心进行对接,不接受用人单位和个人的认证申请。

五、办理上述材料密封须知

档案馆出具的材料可在档案馆密封。

六、学籍档案调转

1、毕业研究生调转档案需要提供:1.就业报到证;2.档案接收单位开具的调档函;3。档案邮寄详细地址和收件人联系电话。应届毕业研究生需要和本学院辅导员联系后方可邮寄档案。

2、本科毕业生缓寄档案的调转:

1)毕业两年以内的毕业生需办理调档手续的,须先到学校招生就业处登记备案后,持新的报到证及调档函(调档函上要提供详细的邮寄地址、接收人姓名、电话)到档案馆办理相关手续。如派遣证与接收单位不符或派遣证已过期,需自己与接收单位确认是否可以接收。否则需到招生就业处办理改派手续。

2)毕业两年以上的毕业生需办理调档手续的,须持接收单位调档函(调档函上要提供详细的邮寄地址、接收人姓名、电话),到学校档案馆办理档案邮寄手续。按照国家规定,毕业两年以上的毕业生不再进行改派。

(3)学生档案原则上不允许自带,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自带的,须经档案接收单位同意,并在调档函上注明“档案可本人携带”字样。由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单位调档函及书面申请到学校档案馆办理。

3查询方式:

(1)转递到沈阳市人社局的档案,可登录“沈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网”或关注沈阳人才市场官方微信“syrcjob”,即可查询。沈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大北街48号。

(2)通过邮政EMS邮寄单号查询。除派到沈阳市人社局的档案外,按照要求,所有需要邮寄的档案均需通过邮政公司“EMS大学生档案专递”方式寄出。提醒:EMS邮寄单号网上查询期限为半年。

(3)到接收单位查询。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