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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建筑大学档案馆(校史馆)关于征集校史资料的启事

校史是学校发展的深厚基础、底蕴和宝贵资源,是文化校园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真实全面地反映学校发展历程,展示学校的风采和业绩,激励全校师生开拓创新、奋发进取,学校决定在现有校史馆史实资料的基础上,面向全校师生员工、广大海内外校友、离退休老同志等各界爱校人士征集藏品。

(一)征集范围和类别

1.反映学校历史沿革的照片;反映学校发展各个时期标志性办学成果的实物、历史文献材料和有影响的人物、事件的文献图片等材料(包括照片、实物、书籍、报刊、录音、录像等)。

2.各个时期上级领导、著名学者、社会知名人士来校视察、讲学、指导工作的题词、赠言手迹,访问时的照片、录音带、录像带及刊有相关报道的出版物等。

3.各个时期学校主要负责人和知名教授的个人照片、聘书、证书及获奖材料等的原件或影印件,论著、手稿及在校期间使用过的有纪念意义的实物。

4.反映学校各个时期的重要活动及教学、科研、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等工作中直接形成的、对学校和社会有利用保存价值的各种不同载体形式的史实材料,如教材、教案、教学大纲、证书、奖杯等。

5.各个时期学校师生员工参加的各类重要活动(社会活动、学术活动、专业竞赛、体育文艺等各种赛事等)的资料、照片、影像资料、实物(如作品、奖品、纪念品、证书等)。

6.各个时期学校师生员工参加的校内外教学、科研、文体活动、生产实习、生活的照片、影像资料和实物。

7.各个时期有关对学校重大事件、活动、人物报道的书籍、报刊、影像资料、实物。

8.学校各个时期制发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印刷品、实物,学校使用过的校徽、纪念章等的实物和照片;校友和师生员工在校期间使用过的有纪念意义的有关证件(如早期的录取通知书、学生证、借书证、毕业文凭、饭票等)的实物和照片;历届学生录取通知书,毕业生的派遣证、自荐书、毕业合影照片、同学录、纪念册、师生间赠言题录等的实物和照片。

9.学校各个时期建筑设施、仪器设备、教具、重要出版物(含早期出版的刊物)等的实物或照片。

10.与国内外机构、高等学校交流合作的资料、实物、照片等。

11.国内外机构、海内外各界人士、校友捐资助学的资料、照片等。

12.后勤、图书馆、网络中心、博物馆及校办产业发展沿革的相关资料、实物、照片等。

13.老领导、老教师、老校友的口述历史资料。

14.其他有史料价值和陈列价值的资料与实物。

(二)征集说明

1.所征集的各类资料应能够反映学校各个时期的办学历史和成就,体现学校的优良传统和精神风貌,展示学校良好形象和社会影响力。

2.提供图片和视频资料时请尽可能附简要的文字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事由、主要参加人姓名、时任职务、现从事职业等,力求客观准确(附带相关电子文档为佳)。

3.注明捐赠者的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附带相关电子文档为佳)。

(三)征集方式

1.接受捐赠。对无偿捐赠者,学校颁发捐赠证书以志纪念,捐赠物品根据具体情况保存在学校校史馆。

2.代管与复制。对珍贵的资料、实物,校史馆可代为保管,或复制后返还原件。

3.文字或口头提供。对本人或他人在校期间工作、学习、生活状况撰写文章的,可以以纸质或电子方式送寄校史馆。对年事较高的老同志,学校可派人前往协助记录整理。

(四)藏品管理

档案馆将征集接收的馆藏品进行编号,并填写《沈阳建筑大学校史馆馆藏接收台账》,为馆藏品捐赠人开具《校史馆馆藏品接收单》;对于符合校史馆收藏范围并予以收藏的物品、照片、资料等,无论大小,档案馆将逐件登记造册,妥善保管。对未征用的馆藏品,档案馆将原件退还本人。

(五)征集方法

请捐赠者登录沈阳建筑大学网站——组织机构——直属单位——档案馆(校史馆)——档案征集——征集方法,填写并上传资料信息或直接与档案馆(校史馆)联系。

联系人:赵军  田佳妤  

联系电话:24694068

档案收藏离不开广大师生校友、社会各界人士的鼎力相助,捐赠的每一份史料,都代表着大家对学校档案校史文化的关心和厚爱,代表着捐赠者的拳拳之心。让我们齐心协力,共同留住建大前进的印迹,共同续写建大高质量发展的华美篇章!

 

 

 

 

 

                                         沈阳建筑大学档案馆(校史馆)

                                                        2022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