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人单位需要现场审查在校生档案的工作流程
方式一:辅导员老师可登录学校档案馆网页下载并填写《学院用于政审借阅在校生个人档案申请表》(见附件),到档案馆取走该生在档案馆保管的档案,待政审结束后,及时将档案送回档案馆。
方式二:辅导员老师提前告知档案馆政审时间,待政审单位(携带介绍信及有效证件)来访后到档案馆现场查阅学生档案。
以上两种方法学院自行选择。政审材料需要档案馆盖章的,须学院审核盖章后,到档案馆加盖档案馆印章。
二、需要政审缓存在学校的毕业生档案工作流程
1.用人单位需要现场政审的,辅导员须提前与档案馆联系确认时间。
2.用人单位委托学校审查档案并盖章的,须毕业生与辅导员老师联系,由辅导员老师到档案馆查阅并填写政审材料审核表。如需档案馆盖章,则须学院审核盖章后,档案馆加盖档案馆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