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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查阅档案须知

为方便毕业生查阅在校学习的个人档案信息及办理学籍档案调转,档案馆现已开通网上申请查询、办理服务。请毕业生同学按照档案馆网站中“通知公告”栏目的“关于毕业生查档业务网上申请服务的通知”和“关于往届毕业生办理缓寄档案调转的通知”要求,提交网上申请。现将有关申请事项归纳如下:

一、出具毕业成绩证明须知

1.中文成绩单:档案馆只可查阅、出具已经毕业的往届本科生、研究生的成绩单。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可到长廊二楼1号门厅对面的自助打印终端机打印学习证明。

2.英文成绩单:毕业生需根据学校开具的中文成绩单到专业翻译机构进行英文成绩的翻译,英文信息必须与中文成绩单信息一致且需打印在一张A4纸上(可双面打印),加盖档案馆公章时,请同时持中英文成绩单到档案馆审核、盖章。如发现翻译内容(课程名称、成绩等)恶意造假,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本人负责,档案馆将不再为其进行成绩认证。

本人办理或委托他人办理,请携带本人或他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委托书(档案馆网站下载)以供查验及登记,单位办理查阅须开具介绍信。办理人需提供该生的毕业年份、学院、专业、班级、姓名、学号等基本信息。

二、办理录取信息、毕业相关信息须知

1.中文录取信息、毕业相关信息:须提供毕业证复印件、录取年度、高考生源地(省份)、录取时专业全称、姓名等信息。

2.英文录取信息:根据开具的中文录取名册,自行翻译录取名册中本人信息部分,翻译内容必须与中文信息一致。加盖档案馆公章时,需同时持中英文录取名册到档案馆审核、盖章。

3.毕业相关信息包括毕业名册、毕业生登记表、学位名册、学位审批表等,具体可查阅范围以档案馆存档为准。

本人办理或委托他人办理,请携带本人或他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委托书(档案馆网站下载)以供查验及登记,单位办理查阅须开具介绍信。办理人需提供该生的毕业年份、学院、专业、班级、姓名、学号等基本信息。

三、办理学历学位证明须知

1.2002年以后毕业的学生,可自行到学信网网站上打印学历信息。

2.档案馆仅为毕业证学位证丢失的毕业生开具纸质版学历学位证明。如需补办毕业证明书,请向学校学生处咨询;如需补办学位证明书,请向学校教务处咨询

3.获成人继续教育学历需要开具学历证明的,须将学历证书及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

本人办理或委托他人办理,请携带本人或他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委托书(档案馆网站下载)以供查验及登记,需提供该生的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身份证及提供毕业年度、学院、专业、班级、姓名、学号等基本信息。

4.开具英文毕业证、学位证证明(需要到学校现场办理)

(1)持中文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到档案馆审核信息。

(2)登录学校国际交流处网站下载毕业证、学位证英文模板并填写信息后,持档案馆审核的中文学历学位证明到学校国际交流处审核。

(3)持上述审核过的中英文材料到学校党政办公室,按个人实际所需份数加盖学校公章。

本人办理或委托他人办理,请携带本人或他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委托书(档案馆网站下载)以供查验及登记,单位办理查阅须开具介绍信。

四、办理上述材料密封须知

档案馆出具的材料可在档案馆密封。

、学历学位认证

学校目前仅与学信网和辽宁省学历学位认证中心进行对接,不接受用人单位和个人的认证申请。

六、毕业生学籍档案的调转

1.按照文件要求,原则上应届毕业生应于当年8月底前将档案调转至接收单位。

2.往届缓寄在校的毕业生调转档案需提供:

档案接收单位开具的调档函及档案邮寄详细地址和收件人联系电话。2023年及以后毕业的学生,在档案调转前,请联系辅导员老师更改“辽宁省大学生智慧就业创业云平台”的信息后,再发电子邮件或现场办理档案调档。

3.学生档案原则上不允许自带,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自带的,须经档案接收单位同意,并在调档函上注明“档案可本人携带”字样。由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单位调档函及书面申请到学校档案馆办理。

4.查询方式:

1)转递到沈阳市人社局的档案,可登录“沈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网”或关注沈阳人才市场官方微信“syrcjob”,即可查询。沈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大北街48号。

2)通过邮政EMS邮寄单号查询。除派到沈阳市人社局的档案外,按照要求所有需要邮寄的档案均需通过邮政公司“EMS大学生档案专递”方式寄出。EMS邮寄单号网上查询期限为半年。

3)到接收单位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