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往届毕业生办理缓寄档案调转的通知
2023-03-04 16:21  

各位毕业生同学:

为方便往届毕业生及时调转个人学籍档案,档案调转申请可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对于方便到校办理档案调转手续的同学建议尽量线下办理。特殊情况不能到校办理的,可采取线上办理方式。档案馆收到邮件后,于7个工作日(假期10-15个工作日)内将整理好的档案移交至中国邮政EMS快递进行邮寄,邮寄后在邮箱回复快递单号。需要调转至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档案由学校档案馆直接送达,无需开具调档函,送达周期约为每月两次。二学位学生办理档案调转,务必确认毕业或退学后方可申请办理,否则后果自负。

一、往届毕业生办理档案转递申请的线上办理方式:

请需要调转档案的毕业生按要求将调档函、毕业证等相关材料发送邮件至dagwsfw@sjzu.edu.cn邮箱进行申请,邮件填写要求:

1.邮件标题:

姓名+学院+毕业年度+学历层次(研究生、本科生)+档案调转申请。例如:王莉建筑学院2022届本科档案调转申请

2.邮件正文:

请在邮件正文填写申请人信息,包括:

(1)基本信息:学生姓名、学院、专业、班级、入学年份、毕业年份、学历层次(研究生、本科生)、学生本人联系电话、身份证号后6位

(2)档案转递详细地址:接收人姓名、接收人电话、接收档案地址(包含接收单位名称和接收部门)

3.上传附件:

(1)本人学历学位证书

(2)调档函

(3)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单。2023届及以后的毕业生需要上传,请联系辅导员老师更改“辽宁省大学生智慧就业创业云平台”的信息,生成“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单”后,上传至附件。2022届及以前的毕业生不需要上传。

扫描件以附件形式上传。如接收单位可以接收个人档案但不开具调档函的,须学生本人与接收单位确定邮寄地址并在邮件中就上述情况予以说明。

需将档案调转至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往届毕业生,请下载并填写附件中的“往届毕业生档案转递至沈阳市人社局个人基本信息表”;应届毕业生请下载并填写附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档案转递至沈阳市人社局个人基本信息表”后,上传至附件,无需到沈阳人社局开具调档函。

二、往届毕业生办理档案转递申请的线下办理方式:

到校现场办理毕业档案调转的毕业生,须本人携带身份证、调档函、学历学位证书到学校档案馆办理调档手续。学校报备管理期间,现场办理档案转递的毕业生,进校前需登录学校网站“网上办事大厅”进行外来人员入校报备,拜访单位为档案馆(校史馆),入校事由写明:办理毕业生(姓名)的档案调转,经系统审批后方可凭身份证入校。也可以使用手机通过“建大卫士”公众号进行入校报备。代理人前来办理须出示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档案馆网站下载)、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调档函。调档单位派人前来办理档案调转的,须出具单位介绍信,调档人有效身份证件、调档函。

三、单位需要审核的档案:

单位暂不接收档案,但需要对档案内容进行审查的,请毕业生与学院辅导员老师联系。

附件【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单(示例).jpg已下载
附件【应届毕业生档案转递至沈阳市人社局个人基本信息表.xlsx已下载
附件【往届毕业生档案转递至沈阳市人社局个人基本信息表.xlsx已下载
关闭窗口